傅爱竹
助理研究员
个人简介:
1988年生,辽宁丹东人,法学博士,助理研究员。
教育背景:
2007年9月至2011年6月,华南理工大学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,法学学士。
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,吉林大学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,法学硕士。
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,台湾政治大学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访问学生。
2014年9月至2019年6月,中国政法大学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,法学博士。
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,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,联合培养博士。
研究方向:
法律方法,司法制度,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,数据法学。
代表性成果:
《数字新兴议题专门立法热之反思》(独作),载《法商研究》2023年第5期。(CLSCI)
《如何“综合运用”解释方法?——检讨法律解释的“霰弹枪模式”》(独作),载《法治社会》2023年第5期。
《数据法学对传统法学的挑战与应对——以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“数据法学”建设为例》(独作),载《新文科理论与实践》2022年第3期。
《法官管理制度与司法行为理论》(独作),载《学习与探索》2018年第3期。(CSSCI)
《什么是立法意图——德沃金论意图主义法律解释》(独作),载《交大法学》2018年第1期。(CSSCI扩展版)
《“规训”的司法与“被缚”的法官——对法官绩效考核制度困境与误区的深层解读》(第二作者),载《法律科学》2014年第6期。(CLSCI)(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(诉讼法学·司法制度)》2015年第3期全文转载)。
科研项目:
青岛市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“法理学的实践意义——以法律解释为视角”(项目编号:61040070311123)(主持人)。
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“新文科背景下行政法教学案例库建设研究”(主持人)。
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国家治理研究院2023年度研究课题“政府数据开放法治化路径研究”(主持人)。
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“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研究”(项目编号:11&ZD077)(参与人)。
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“中国法理学研究70年回理与评析”(项目编号:19AFX002)(参与人)。
荣誉奖励:
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称号(2023);
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、“教学能手”称号(2021);
京鲁奖教金(2021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