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海洋
个人简介:
江海洋,男,法学博士,助理研究员,山东省“泰山学者”青年专家(2023)
教育背景:
2010.09-2014.07 华北科技学院 法学学士
2015.09-2018.06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 刑法(硕士)
2018.09-2022.06 北京大学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 刑法(博士)
研究领域:
经济刑法,数据刑法,司法解释
代表性成果:
[1]独著:《论人形机器人的刑事主体地位与归责》,《东方法学》(CSSCI/CLSCI)2024年第3期。
[2]独著:《数字时代数据爬取的刑法规制:法益界定与数据确权》,《比较法研究》(CSSCI/CLSCI)2024年第2期。
[3]独著:《数字时代规避型侵犯著作权罪的司法适用》,《中国刑事法杂志》(CSSCI/CLSCI)2023年第6期。
[4]独著:《论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路径选择》,《当代法学》(CSSCI/CLSCI)2023年第5期。
[5]独著:《论区块链与个人信息保护之冲突与兼容》,《行政法学研究》(CSSCI)2021年第4期。
[6]独著:《金融脱实向虚背景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益的重新定位》,《政治与法律》(CSSCI/CLSCI)2019年第2期。
[7]独著:《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”再解读—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视角展开》,《东北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(CSSCI)2019年第2期。
[8]独著:《大数据时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研究》,《图书馆建设》(CSSCI)2020年第3期。
[9]一作,学生二作:《基于风险的通用人工智能监管——从欧盟<人工智能法案>视角展开》,《科技与法律》(CSSCI扩展)2024年第2期。
[10]独著:《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之“情节严重”》,《法律适用》(CSSCI扩展)2018年第17期。
[11]独著:《论疫情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——以比例原则为视角》,《中国政法大学学报》(CSSCI扩展)2020年第4期。
[12]独著: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超个人法益之提倡》,《交大法学》(CSSCI扩展)2018年第3期。
[13]独著:《论大数据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之告知同意原则》,《湖北社会科学》(CSSCI扩展)2020年第9期。
[14]独著:《论创建微信群组织抢红包赌博行为之定性》,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(CSSCI扩展)2020年第3期。
[15]独著:《论大数据时代欧美雇员信息隐私权立法模式》,《科技与法律》(CSSCI扩展)2020年第3期。
[16]独著:《论共享经济时代使用盗窃之可罚性》,《财经法学》2019年第6期。
[17]独著:《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教义学限缩分析》,《金融法苑》(CSSCI集)2020年第2期。
[18]独著:《寻衅滋事罪法益新解——以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为视角》,《法治社会》2021年第1期。
[19]独著:《购买个人信息可罚性研究》,《西华师范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2018年第1期。
[20]独著:《网络帮助行为初探》,《法大研究生》2017年第2期;后收录于谢望原教授主编《网络犯罪与安全》法律出版社出版2017年版。
[21]参编江溯教授主编:《美国判例刑法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。
科研项目:
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“金融犯罪的立法与司法研究”(项目编号:18AFX012),主要参与人。
荣誉与奖励:
[1]2023年山东省“泰山学者”青年专家
[2]2023年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
[3]2022年、2023年智慧法治学术影响力TOP100作者
[4]2021-2022学年北京大学校长奖学金、北京大学学习优秀奖、广药王老吉奖学金
[5]2020-2021学年北京大学校长奖学金、北京大学优秀科研奖、学术创新奖、廖凯原奖学金
[6]2019-2020学年北京大学校长奖学金、北京大学三好学生、方正奖学金
[7]2017-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201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毕业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