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本灿 教授
个人信息:
李本灿,男,河南新乡人,1987年6月生,法学博士、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教授(破格)、博士生导师;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教授(学术)委员会委员、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;入选“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青年学者未来计划”(2019)、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齐鲁青年学者(2021)、青岛市拔尖人才(2021)。
教育背景:
09/2006--06/2010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
09/2010--06/2012:南京大学法学硕士
09/2012--06/2015:南京大学法学博士
09/2013--09/2014: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生
工作经历:
07/2015--08/2018: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讲师、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(已出站)
05/2017--08/2017: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访问学者
09/2018--08/2020: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
09/2020--至今: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教授(破格)、博士生导师
社会兼职:
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
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
浙江靖霖(济南)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
研究领域:
经济刑法/比较刑法
代表性项目:
1.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“协商性司法背景下人权保障制度的体系性构建”(编号:22JJD820037),主持人。
代表性论文:
(一)法学类CSSCI论文
1.《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的完善:企业犯罪视角的展开》,《法学评论》2018年第3期;
2.《企业犯罪预防中国家规制向国家与企业共制转型之提倡》,《政治与法律》2016年第2期;
3.《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两面性解读》,《法学论坛》2017年第3期;
4.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实行行为的重新界定:非法获取》,《政治与法律》2014年第7期;
5.《域外企业缓起诉制度比较研究》,《中国刑事法杂志》2020年第3期;
6.《自然人刑事责任、公司刑事责任与机器人刑事责任》,《当代法学》2020年第3期;
7.《单位刑事责任论的反思与重构》,《环球法律评论》2020年第4期
8.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立法论思考》,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2021年第3期;
(二)外文论文
1. Research of Corporate Compliance in China:Review and Reflections,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, Crime and Justice(SSCI,Q3),Vol.71, 2022.
2. Materiell-rechtliche Grundlagen der Criminal Compliance, Zeitschrift für internationale Strafrechtswissenschaft, 2/2023, S.82ff.
荣誉与奖励:
08/2023:第四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三等奖;
06/2023: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称号;
05/2023: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;
12/2022: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成果奖;
05/2022: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称号;
11/2021: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教学比赛二等奖、“教学能手”称号;
11/2021: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;
09/2020: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称号;
09/2019: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称号;
09/2017:山东省第三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;
11/2016: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;
09/2016: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;
08/2016:南京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。